关于恢复部分药品配送企业配送资格的公告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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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省采购出让中心对集中采购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挂网公告冻结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药品配送工作相关企业的配送资格,并通报相关州(市)卫生局。
现根据西双版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处理意见,恢复下列企业的配送资格。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配送企业名称 | 州市 | 县市区 |
1 | 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 西双版纳州 | 勐腊县 |
希望上述配送企业珍惜企业信誉,认真履行合同,保障所承担配送任务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需求。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