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和省卫计委《公立医院集中采购政策缺陷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开展云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其他限价挂网品规(第一批)前期申报限价不足三个省产品及无限价产品的价格补充申报工作。
一、补报价格产品范围
1.前期审核通过,但申报限价不足三个省的其他限价挂网品规(第一批)产品;2.前期审核通过,但无限价的其他限价挂网品规(第一批)产品。
上述产品清单详见附件1。
二、价格申报要求
(一)报价要求
1.企业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机构的药品供货价,药品的报价含全省配送费用及税费等其它所有费用;2.同厂家、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挂网交易时将按乘除法换算零售包装价格);3.报价高于限价不得挂网,未报价或报价为“0”的产品视为企业自行放弃。
(二)限价要求
1.企业须提供2018年11月12日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三省价(各省价格应为医疗机构可直接采购的省级统一交易价格,不包括广东省、重庆市和福建省)的平均价作为限价。全国各省中标价,含云南省历史中标价。不足三个省但同企业同通用名其它品规已有三个省份的,可按最小规格、最低价差比后补齐。不足三个省份的产品,暂不挂网。同厂家、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按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进行申报(即:同一省份有多个包装同时中标的,应取最小制剂单位最低价,与其他省份比较后申报最低三省价)。多省(直辖市)出现同一价格的,应同时申报,按不同省份计算。
2.企业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无交易记录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应包含能证明无交易记录的交易系统截图)省份的价格可不采集,提供了无交易证明材料后顺延申报全国最低三省价;企业报价超过全国最低三省平均价的,应提供产地省级价格管理部门2018年1月1日以来成本调查证明,由专家审核确定。价格申报时有该两种情形的,必须在系统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三)上述价格均按最小制剂单位申报。价格申报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可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后续按乘除法换算零售包装价格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四)企业申报的价格公开公示,企业之间能相互查询和监督,如有不实的,经核实无误后,取消挂网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申报工作要求
相关企业应于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登陆(链接地址: http://www.ynyyzb.com.cn:7005/com.hsnn.sso/login.html
)进行价格申报工作。
(一)账号及密码
1.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的账号密码登陆。
2.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或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应在2018年11月21日下午17:00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14室办理。
(二)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申报信息提交前,企业可多次修改保存信息,一旦提交后无法修改,请企业谨慎提交。在信息申报截止时间前,如需对已提交信息进行修改,企业可在申报系统提交“撤销申报”申请,待撤销申请审核通过后,重新维护申报信息。在信息申报截止时间后,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药品采购处联系电话:0871-68393892、65357873、65167613
药品采购处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14、615室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8322972、65165512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nyyzb.com.cn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