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抗癌药专项降价的决策部署,切实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要求,现将有关17种抗癌药品挂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详见附件二)公布的药品。
二、相关工作
根据医保发〔2018〕17号文件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将相关药品按医保支付标准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已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中标药品,根据企业申请统一调整价格;未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根据企业申报信息统一挂网。在约定期限内未递交申请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所需资料
请相关药品(详见附件二)生产企业派授权代表在2018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5:00前,携带以下相关资料递交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14室。相关资料包括: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
2. 挂网药品基本信息表纸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各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3. 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盖鲜章)
附件一: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pdf
附件二: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名单(医保发〔2018〕17号).xls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14室
联系电话:0871-65167613/65357873
传真:0871-65167613
联系人:周老师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