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 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和省卫计委《公立医院集中采购政策缺陷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其他限价挂网品规(第一批)已确认价格(基药完成备案和签订合同工作后)的部分产品,将于2018年10月30日导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挂网交易,同时停止交易库老标产品交易资格。 一、拟挂网交易的其他限价挂网品规(第一批)产品名单详见附件一,停止交易目录详见8月29日《关于云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其他限价挂网品规(第一批)已确认信息药品挂网交易的通知》。 二、按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已确认价格但申报限价不足三个省的产品暂缓挂网(详见附件二)。后续补齐三个省中标价后方可挂网(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有三个省份的,可按差比价补齐)。相关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另行通知,请涉及企业密切关注平台通知。 三、按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中标药品启动价格梳理工作。经抽查,与双信封价格倒挂(同厂不同规格)和价格明显偏离云南省历史中标价的产品(详见附件三),暂缓挂网。涉及的投标企业须在10月31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至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14室递交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四、未按《云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其他限价挂网品规信息申报公告》要求申报最小制剂单位价的产品暂不挂网(详见附件四),三个月后可按动态调整原则重新申报价格。 五、涉及价格澄清的产品请关注平台相应公告,澄清后符合要求的产品将及时挂网交易,澄清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三个月后可按动态调整原则重新申报价格。 六、按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药品品种短缺的问题,在不违背竞争规则前提下,将开展补充采购,给予医疗机构更多用药选择。主要有: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品规;属于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但没有中标的品种;原国家和省常用低价药清单内,同时也不属于2015年公立医院招采目录,企业未按标准申报过的品规;2015年招采中具有核心结构化合物专利(不包括改变酸根、碱基、金属元素、结晶形式等为特征实施保护的化合物专利),同时又是双信封目录双重身份的品规。该项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如临床必需但平台暂未挂网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按备案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附件三 附件四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价格明显偏离和双信封价格倒挂的其他限价挂网(第一批)已确认产品
未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的其他限价挂网(第一批)已确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