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
根据《2018年云南省公立医院基础输液集中挂网采购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云南省公立医院基础输液集中挂网采购信息申报公告》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云南省公立医院基础输液集中挂网采购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要求,现将2018年云南省公立医院基础输液集中采购中标及挂网交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挂网交易目录及安排
(一)根据以上规定,基础输液符合价格申报要求并无质疑为中标药品。中标药品完成样品备案及合同签订工作后将于2018年7月13日导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挂网交易,详见附件1。
根据方案规定,议价方式如下:
1、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参考企业申报的挂网价进行议价。
2、基层医疗机构不议价,按企业申报的挂网价直接采购。
(二)新老标采购过渡期为10个工作日。2018年7月13日,对应到基础输液目录,停止交易库中同品种原中标产品的交易资格,详见附件2。
(三)企业应认真核对中标药品信息,中标药品基本信息变更的,应按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网上采购药品信息补充完善办理须知》要求在2018年7月12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以前递交资料;中标药品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按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药品交易系统在网交易药品企业名称变更办理须知》要求在2018年7月12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以前递交资料。
二、基本药物样品备案及合同签订
(一)上述中标药品均属于基本药物,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及合同签订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时,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样品备案时,挂网价保留两位小数。
(二)请企业仔细阅读《2018年云南省公立医院基础输液集中挂网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附件3),并于2018年7月12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2018年云南省公立医院基础输液集中挂网采购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签订承诺书》(原件)(附件3)、《配送包装说明》(原件)(附件3)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3)到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合同处,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三、交易系统账号领取
已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的生产企业沿用原有的交易账号,无交易账号的在合同签订时领取交易账号及密码。
四、价格待澄清药品的核实工作
公示期内接收质疑申报价格信息的情况,请点击:《基础输液药品价格待澄清表》查看。
企业对被质疑内容如有异议,请生产企业授权代表在2018年7月12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14室递交价格澄清资料。澄清材料只需对企业申报系统中已上传的资料进行说明,不得对已申报的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澄清资料内容应包括:
(一)纸质材料(原件,并加盖鲜章),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价格澄清函(格式自拟)、价格澄清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价格澄清Excel电子汇总表(附件5,无需加盖鲜章),提供U盘现场拷贝后退还。
五、动态调整
挂网的基础输液产品,企业应同意接受价格联动和动态调整。对于已经挂网的基础输液,有3个及以上地州的公立医院议价成功,并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有完整交易记录的基础输液生产企业可自行申请价格联动,按议定价格的最低价在全省挂网交易。挂网价格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企业应每半年按要求申报价格,有变动的须进行调整,不执行调整的取消挂网资格。
六、请各医疗机构做好药品采购使用衔接工作。请各生产、配送企业做好药品供应工作。采购操作方法,请各相关医疗机构、企业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下载相关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查看。
药品采购处联系方式:0871-65357873、68393892、65167613
药品采购处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14、615室
合同处联系方式:0871-65342955
合同处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20室
附件:1. 基础输液中标药品名单
2. 拟停止交易原中标产品名单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