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7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信息补充完善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19-12-20
阅读次数:15012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要求,现将97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具体药品名单见附件1)信息补充完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按国家医保谈判结果向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报备相关药品资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2.产品信息表,原件加盖企业鲜章;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Excel表格) (格式详见附件3),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
3.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4.产品说明书,原件加盖企业鲜章。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6.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7.如投标企业为进口产品代理企业,需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二、后续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递交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15室
采购二科联系电话: 0871-68393892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