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二)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3-26
阅读次数:42904
各相关企业:
截至2021年3月25日24:00时,以下企业(详见附件)未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请按“关于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2021年1月13日发布)要求尽快提交。
对于未提交书面承诺的医药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者挂网申请;自6月1日起,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应予撤网。
联系电话:0871-6533006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165512、65379183
附件:
附件1:未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药品企业名单.xlsx
附件2:未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耗材企业名单.xlsx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