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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通用名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3-29 阅读次数:10923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云医保〔2020〕95号)、《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相关事项的函》及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现将独家通用名药品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的独家通用名药品,将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目录详见附件1。

  (一)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且申报了全国最低3个省份中标(挂网)价格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二)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议价采购。

  (三)凡涉及申诉、质疑的,暂不挂网。挂网工作后续通知。

 

  二、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药品属性为“基药或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二)企业完成样品备案后,应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基药备案的企业,可延期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点(截止时间),在此时间内仍然未递交样品备案资料的需样品备案药品,将取消挂网交易资格。

 

  三、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挂网交易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企业名称、备注等)。凡备注“需核实”的,必须按要求发送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否则暂不挂网。

  药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派授权代表在2021年4月13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信息补充完善”。

 

  四、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5353103、65357873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01室(药械采购科)

 

附件:

附件1: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2:样品备案相关材料.zip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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