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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带量采购原中选目录有关产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1-18 阅读次数:6071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以下简称“方案”)及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席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将云南省带量采购原中选目录有关产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

  (一)挂网交易目录详见附件1,将于2023年1月18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挂网产品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出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的,必须在价格变动30天内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请调整。如有申诉、质疑及投诉,将按相关处理意见执行。

  1、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且申报了全国最低3个省份中标(挂网)价格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2、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议价采购。

  二、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于2023年1月18日后登陆系统认真核查企业相关基础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基础信息(国家医保标准编码、批准文号/注册证号、YPID)是否完整准确,如须完善,企业可自行修改补充(相关操作详见附件2)。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等相关产品信息,将在稍后的药品动态调整时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更新。

  三、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四、申诉、质疑

  1.企业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于2023年1月31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http://ypzb.ynyyzb.com.cn:7009/com.hsnn.ypcmpa/login.html)提交申诉或质疑材料。

  2.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请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应办事须知办理。

  3.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应在2023年1月31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4.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邮件提交材料包括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须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递交材料的可不提供)、申诉/质疑汇总表(附件5)(需提交电子版)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8313372、65357873

  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附件1: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2:投标企业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维护操作手册 .pdf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docx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

  附件5:申诉质疑汇总表(格式) .xls

  附件6:药品申诉(质疑)系统操作手册 .pdf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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