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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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启用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0 阅读次数:51483

各相关单位、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用户: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持续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营商环境,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医保发〔2022〕1号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医保办函〔2022〕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通知》(云政办发〔2022〕8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快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化进程,切实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采购透明度,提升参与采购活动便利度,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药采平台)将启用数字证书,现就药采平台数字证书及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功能

  药采平台电子交易活动通过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应用,将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线上身份安全识别认证、电子合同线上签章备案等功能,不断提高报价信息加解密安全防护、关键数据加密处理、网络安全传输等方面的安全防护,确保药采平台电子交易的过程信息的法律有效性和数据安全性,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营商环境,提高各主体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的便利性,降低供应商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活动成本。

  二、用户范围

  通过药采平台参与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评审专家、监管单位。

  三、时间安排

  启用时间:2023年3月30日,药采平台启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应用,当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与原有帐号密码登录两种方式并行,由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条件成熟后将全面使用数字证书的形式。

  四、数字证书办理

  (一)为保障采购业务正常开展,平台用户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并开通电子印章应用。

  (二)平台用户根据各使用环节的使用需要,提前选择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行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应用的办理,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相关办理指引和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申领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三)公立医疗机构首次办理数字证书需要线下办理,办理电话:400-6727-666(详见附件 2《公立医疗机构首次办理数字证书指南》)。

  (四)申领数字证书前,必须有省平台的账号,否则无法申领数字证书,无账号的按平台办事指南办理。

  五、责任说明

  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应用,与实体签名、印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妥善保管使用。各方主体应主动关注数字证书的申请周期、使用有效期并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密码,若因数字证书过期导致无法使用或因数字证书持有单位过失造成损失的,由平台用户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数字证书运维服务商:400-6727-666

  (二)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0871-65379183、0871-65165512


  附件1:申领数字证书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公立医疗机构首次办理数字证书指南.docx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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